陜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陜西省標準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0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要求把標準化作為提高公共服務效能的重要方法,建立標準實施情況的統計、報告、發布制度,擴大了標準化覆蓋范圍,明確標準可以作為科研成果運用,賦予制定地方特色工業產品地方標準法律地位,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建立標準化激勵、保障機制,下放標準備案權限到市縣等,體現了適度超前、簡政放權、全面覆蓋、重點突破的原則,可操作性強。
該《條例》分為6章45條。適度超前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徹底扭轉“重制定、輕實施”現狀,要求“各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要開展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實施評估和實施效果評價工作,建立標準實施情況的統計、報告、發布制度”;標準化作為提高公共服務效能的科學方法納入《條例》中,要求“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部門應當按照標準化要求,建立服務標準體系并明示所執行的服務標準,提高公共服務效能”;明確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盡快建立全省統一的標準化信息查詢系統,向社會免費提供標準化專業信息服務。
在3個方面大膽探索簡政放權。在全國首次明確提出“農業和服務業因區域尚未制定地方標準的,設區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組織制定技術規范,推薦執行”,為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更好地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效解決辦法;將沒有特殊要求的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下放到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由過去的省市縣三級備案制度調整為: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只受理實施許可證管理和強制性認證等有特殊要求的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其余企業產品標準均由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經其批準的縣(市、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將企業執行標準書面告知工作整體下放至縣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全面覆蓋主要體現在標準化工作在工業、農業、服務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公共信息標志等領域的全面拓展,為全面提升經濟社會發展質量和效益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如在法律中明確了標準涉及專利的處置原則,賦予“聯盟標準”、“團體標準”法律地位,規定“企業可以按照自愿原則組建產業聯盟,制定聯盟標準。行業協會可以組織會員單位統一制定標準”,實現以標準協作為平臺,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整合資源、發揮合力、抱團發展,增強產業競爭力的發展目標。
重點突破主要體現在以下4個方面:一是要求政府、企事業單位建立標準化的獎勵激勵措施,明確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建立標準化激勵、保障機制;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和企業標準,可以作為科技成果運用;“申請財政資金扶持的技術項目,應當采用國外先進標準或者國際標準。采用國外先進標準或者國際標準的企業產品,參評省級科技計劃、省名牌產品時,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二是賦予制定工業產品地方標準法律地位,規定“新興產業、區域特色產業或者產業聚集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關于該產品標準化的指導性技術文件,企業可以將其轉化為企業產品標準”。三是將標準首次引入政府的宏觀調控、市場準入和行政監管工作中,為更好地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提供了新的思路。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對可以通過技術措施管理的公共事務應當制定標準,運用標準實施宏觀調控、市場準入和行政監管”。四是以標準規范公共信息標志,為服務城市發展、突出城市特點、展示城市風貌提供了重要依據。提出“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規定,結合全省實際,組織編制《陜西省公共信息標志標準實施目錄》,規范公共信息標志的設計、制作和設置”。